有關院外人士委請本院員工協助發放問卷研究案需正式發文至醫院協助執行之部門,同時檢附經合格審查會審查通過之證明文件,並會簽本會提供意見,上呈 院方同意始得執行
2014年 05月 27日, 週二, 15:38 最近更新在 2023年 01月 31日, 週二, 13:19
2014年第4次會議決議有關院外人士委請本院員工協助發放問卷研究案需正式發文至醫院協助執行之部門,同時檢附經合格審查會審查通過之證明文件,並會簽本會提供意見,上呈 院方同意始得執行
1. 關於院外人士委請本院員工協助發放之問卷研究,雖研究對象為個人,然問卷內容可能涉及醫院或個人隱私,宜設立監督機制以保障本院及員工之權益。
2. 執行前應由該單位正式發文至醫院協助執行之部門,同時檢附經合格審查會審查通過之證明文件,並會簽本會提供意見,上呈院方同意後執行。